9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中国圆明园学会(以下简)的内部管理,确保学会工作的正常运转,规避风险,规范学会印章、证照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的印章使用对象主要指学会及各部门制作对外公文,以学会名义出具或签署的协议书、报表、证书、证明、证件、文书、报告等需要使用印章的各类书面文件。

1、印章的种类

本办法所指的印章是中国圆明园学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秘书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办公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会员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印章中国圆明园学会国际联络印章。

2、印章的日常管理

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专人保管,存放在保险柜内,确保安全。每次做好用印登记。

3、用印批准程序

使用印章须经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审核批准方可用印。

4、管理要求

对印章的使用须严格谨慎。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因事项紧急,经主管领导同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事后补签审批登记。无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带离学会办公场所。

创建时间:2009-10-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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