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玉参建的 "海淀园庭工程” 是圆明园

雷金玉参建的 “海淀园庭工程” 是圆明园

张威

清同治四年 (1865年),样式雷第四代传人雷景修在京西宛平县巨山村(今海淀区四季青镇内)为其祖辈重修坟茔,并立碑表彰祖妣盛德(雷景修笔记)。雷氏祖茔的墓碑,于1950年代被搜集北京地区石刻资料的北京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拓印,其中有一通为雷景修追述其曾祖样式雷世家的创始人--雷金玉业绩的《雷金玉墓碑》

碑文中有:

恭遇康熙年间修建海淀园庭工程,我曾祖考领楠木作工程。因正殿上梁,得蒙皇恩召见奏对。蒙钦赐内务府总理钦工处掌 □,赏七品官,食七品俸。又因曾祖考七旬正寿,又得蒙皇恩钦赐,命皇太子书 “古稀” 二字匾额。

这段文字为研究雷金玉的生平,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依据。

1987、1988年王其亨师结合《雷金玉墓碑》、《雷氏迁居金陵述》等史料,先后撰文《 “样式雷” 世家新证》[1](与项惠泉先生合作)、《雷发达太和殿上梁传说的真相》[2],澄清了朱启钤先生撰写的样式雷世家研究的开山之作-- 《样式雷考》[3]中雷发达太和殿上梁传说的真相,并提出了雷金玉参建的“海淀园庭工程” 为畅春园,其 “正殿” 为九经三事殿的观点。

1997年,作者投师王门,确定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为样式雷图档。从1998年到2000年夏,在与国家图书馆商谈合作的过程中,作者做了一些文献工作,并复制了全部雷氏祖茔碑文的拓片。王师嘱作者撰文,公布文献研究的新进展并系统介绍雷氏祖茔的全部碑文。令作者兴奋的是,2002年7月在中国文物研究所(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查阅雷氏家谱及朱启钤先生手稿等中国营造学社遗物时,文献研究的新进展被全部证实,后来发表在《朱启钤〈样式雷考〉疏证》[4](与陈秀女士合作)一文中;而系统介绍雷氏祖茔全部碑文的文章,则因在研究中作者对“海淀园庭工程” 产生了不同的认识而被搁置。

2000年9日,散藏在国内外各机构的其它样式雷图档也陆续得到了整理和研究月正式启动了国家图书馆藏样式雷图档的扫描工作。截止今日之所见、没有任何一件史料提到雷金玉曾经参建畅春园。倒是有一些直接、间接证据显示 “海淀园庭工程” 为圆明园。最重要的是雷思起笔记《精选择善而从》中有关雷金玉 “蒙皇恩钦赐内务府七品职衔、赐圆明园之工程处长各作之掌班爵、办理楠木作事务” 的明确记载

因此,2003年12月,作者与陈秀女士合作撰文《朱启钤〈样式雷考〉疏证》,第一次提出了 “雷金玉圆明园正殿上梁” 的观点。论据被放在了注释因正文篇幅所限 (注释9日) 中:

结合雷思起笔记《精选择善而从》中有关雷金玉“蒙皇恩钦赐内务府七品职衔、赐圆明园之工程处长各作之掌班爵、办理楠木作事务” 的记载,可以确认《雷金玉墓碑》中所谓雷金玉参与的 “海淀园庭工程” 是圆明园而非畅春园。

随后,2007年6日,作者发表月《试析 “样式雷” 的身份与职业地位》[5]一文,在注释(注释11)中再次对《雷金玉墓碑》中 “恭遇康熙年间修建海淀园庭工程,我曾祖考(雷金玉)领楠木作工程。因正殿上梁,得策皇恩召见奏对” 之语做出说明:

目前对这段文字中的 “海淀园庭工程” 的解读尚存歧见:王其亨先生认为指的是畅春园。曹汛先生认为不可能是畅春园;作者认为指的是圆明园,碑文中所谓的皇帝是当时尚为雍亲王的胤禛。

因为王师两篇大作发表时间早、传播广、所以作者两篇文章中的新见解并没有在业内产生大的反响,几乎所有关于雷金玉生平的介绍都沿用王师 “海淀园庭工程” 为畅春园的结论,甚至连被王师否定的雷发达太和殿上梁的传说也被当作史实宣传。

2011年4月,郭黛姮先生在《紫禁城》发表论文《圆明园与样式雷》[6],指出“有人(指作者)认为这里(指《雷金玉墓碑》)所说的 '海淀园庭工程' 指的是圆明园”。但郭先生对作者的观点并不同意,认为:

圆明园也确实在这时(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开始建设。但对于 “海淀园庭工程” 是否为圆明园的问题,从圆明园的造园史便可找到答案。康熙四十六年建园时,胤禛对待自己赐园采取的是一种不事声张的态度,一是当时的圆明园建筑规模不大,未建大型殿宇,其中尚无称得上 “正殿” 的,技术难度大的建筑,再则皇帝康熙不一定去参加每一处皇子赐园的上梁仪式,更不可能仅仅参加皇四子胤禛的赐园上梁仪式,并 “召见奏对”,雷金玉赐七品官之事不可能发生在圆明园初建时期。因此这里所说的 “海淀园庭工程” 指康熙为自己所建的畅春园的正殿更为合理。

从该文注释中可以看到,郭先生阅读了拙文《朱启钤〈样式雷考〉疏证》,但似乎只读了正文,而没有注意到注释披露的《精选择善而从》中的那段史料。

在此,作者愿就 “海淀园庭工程” 为圆明园的结论稍做阐释:

《雷金玉墓碑》的记载为雷景修对雷金玉158年前事迹的追述。时过境迁,至今日,语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碑文内容的还原应更多地重视雷景修当时所处的语境。同时,雷景修的文字简略有余而严谨不足,是后人对 “海淀园庭工程” 的理解出现歧见的根本原因。当然雷景修不是历史学家,不应对其苛求。

作者认为,解读碑文的关键,在于碑文先后提到的3个 “皇”,不论是涉及到康熙朝还是雍正朝,指代的均为胤禛一人。而不是王师,郭先生理解的前段碑文(康熙朝时)中的 “皇” 为玄烨,后段碑文(雍正朝时)中的 “皇” 又换成了胤禛。

根据这一理解、雷金玉从康熙朝起就为当时身为雍亲王的胤禛效力、在兴建圆明赐园(正殿为 “圆明园殿” 、雍正三年(1725年)改称 “九洲清晏”)的过程中、被后来做了皇帝的胤禛所器重、赏赐了七品官职。雍正六年(1728年)雷金玉七十大寿时、已做了皇帝的胤禛又命虽然后来做了皇帝但并没有做过 “皇太子” 的弘历书 “古稀” 二字匾额。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作者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发现王师与何蓓洁2010年1月发表在《建筑学报》上的《朱启钤〈样式雷考〉校注:纪念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兼样式雷图档入藏中国国家图书馆80周年》[7]一文已经认同“海淀园庭工程” 为圆明园。该文对《样式雷考》 “以内廷营造功钦赐内务府七品官、并食七品俸” 一句所做的注释(注释27)为:

雷金玉这一事迹最早见载上海图书馆藏乾隆二十一年 (1756年)抄本《雷氏大成族谱》,年27日距雷金玉去世不过。又《雷金玉墓碑》:“恭遇康熙年间修建海淀园庭工程,我曾祖考领楠木作工程。因正殿上梁、得蒙皇恩召见奏对、蒙钦赐内务府总理钦工处掌 □ 、赏七品官、食七品俸。” 《精选择善而从》:“又蒙皇恩钦赐内务府七品职衔;赐圆明园之工程处长各作之掌班爵,办理楠木作事务”。三种史料均肯定了雷金玉被钦赐内务府七品官的说法。赐官的缘由,则是碑记中提到的 “康熙年间海淀园庭工程正殿上梁”,即朱文所言 “内廷营造功”。

释文认定三种史料记述的是同一桩史实。因此,按《精选择善而从》中的明确记载,“海淀园庭工程” 即为圆明园。学生不敢掠美,恭录如上。

创建时间:2012-10-25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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